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
根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11号)规定,全区事业单位2008年度检验工作已经结束,现对年检合格事业单位名单予以公告
二○○九年五月六日
2008年度年检合格事业单位名单
一、区直及中央驻宁事业单位
二、银川市
三、兴庆区
四、金凤区
五、西夏区
六、永宁县
七、贺兰县
八、灵武市
九、石嘴山市
十、大武口区
十一、惠农区
十二、平罗县
十三、吴忠市
十四、红寺堡开发区
十五、青铜峡市
十六、盐池县
十七、同心县
十八、固原市
十九、原州区
二十、西吉县
二十一、隆德县
二十二、泾源县
二十三、彭阳县
二十四、中卫市
二十五、中宁县
二十六、海原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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